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1、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私刻公章罪和伪造公章有什么区别
私刻公章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卖买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卖买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卖买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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