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则需要诉讼离婚。异地诉讼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由原告住所地、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无法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那么起诉方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以下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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