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门口被人撞了,车主有责任吗
时间:2023-06-03 08:43:31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车停在门口被撞的,车主有没有责任,在看停车是否违法而定,如果没有违法的,车主不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怎样才算违章停车

一、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

二、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三、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十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

四、临时停车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五、违反禁止性标线指示

《中华人民道路交共和国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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