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可以选择性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部分财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丧失继承权一般是由于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情况。
一、对销毁遗嘱的继承人能否剥夺其继承权
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是可以剥夺其继承权的。依据相关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应当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销毁遗嘱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那么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二、我国规定法定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大致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然后杀害其他继承人;
3、生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等情节严重;
5、是遗失,情节严重,继承权丧失。
另一种独立的情况是利用欺诈胁迫手段威胁被继承人立遗嘱、改遗嘱、撤回遗嘱,从而丧失继承权。
三、民法典规定如何理解丧失法定继承权
丧失法定继承权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第二,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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