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需要满足的条件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一、在实践中脱逃罪是如何认定的
认定脱逃罪的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逃脱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法律上没有逃脱罪的说法,而是叫脱逃罪。即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押场所逃走,脱离监押的行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是指已决犯和未决犯两种,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取保候审、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因没有被关押,不发生脱逃行为。监押场所,指监狱、劳动队、少管所、看守所等关押罪犯的场所。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对罪犯进行监押管理的正常活动。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从被关押场所逃跑的行为,具体有如下方式:1、秘密从监押场所逃跑;2、在押解途中逃跑;3、使用暴力强行逃跑;4、使用威胁方式强行逃跑。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限于被依法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罪犯和未决人犯。其他人不构成本罪。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从被监押的场所逃跑,脱离监管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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