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起诉状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原则上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开庭前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怎么去起诉离婚起诉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委托法定代理人通过法律手段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首先,向原告住所地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接着,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再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然后,法院排期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与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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