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洱市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出申请,准备提取所需材料
2.材料齐全,初审录入
3.复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材料是否准确
4.电子结算放款
二、普洱市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4.增值税发票
5.契税发票
三、普洱市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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