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之前应该注意如下事项:(1)当事人应当事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3)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4)其他注意事项。
办协议离婚时注意哪些
1、双方要事先达成—致的意见。
2、共同财产和债务一定要清清楚楚。
3、请专业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
4、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5、必须带好有关材料。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不要忘了带上你们各自的身份证,还有各自的结婚证,再把各自的户口本也带上,另外,每个人还要提供两张2寸彩色照片,还有就是已经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
6、抚养费问题提前协商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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