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对象
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入校的学生。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边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征集年龄和条件
在校男大学生在22岁以内,此次参与征兵的男青年的年龄应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在校女大学生不高于20岁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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