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用于共同生活的,即便是离婚协议约定清偿债务由谁偿还,但这仅仅是离婚是双方私自订立协议,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仍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追偿。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私自共同财产写得协议有效吗
就夫妻共同财产私自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就有效。但如果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对该约定不知情,那么这个约定就只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有债权的第三人。
二、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双方的约定和法院的判决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债权人仍可以向其中一方或者双方请求还钱。如果双方都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协议中的约定能不能对抗第三方债权人
协议中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债权人。第三方债权人向其中一方主张权利的,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向履行义务的一方追偿,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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