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流程如下:
1、核实转让人的商标信息;
2、双发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3、提交商标转让材料,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信息及证明文件、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局收到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后六到八个月内向双方颁发商标转让批准证书,证明标明的日期为商标转让生效日期。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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