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拆迁补偿计划的主体
时间:2023-05-31 17:03:32 3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2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1。这里的房屋价值补偿,是指对被征收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由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这里的市场价格,市政府部门将根据年度住房市场价格法制定相应的住房市场价格表,供当地居民参考。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所在地区被拆迁房屋的价格,可以向当地政府建设部门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对重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数额一般由各市确定,具体数额和计算方法详见各市出台的标准。本文所列的补偿标准是在对复员人员自行安置和转业方式计算的基础上确定的。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无需缴纳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该费用为非住宅经营用房。因为是个案,赔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来说,收款的当事人是通过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贴和奖励补贴包括困难补贴和分享补贴。困难补助是对贫困人口的补助,按当地政府下达的标准确定;分摊补助是对全部搬迁群众分摊住房的附加补助,也将下达分摊补助标准。具体标准各地不尽相同,但收费不是强制性的,是否缴纳仍要看当地政策。

5。房屋装修补偿费和家用电器搬迁补偿费也由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搬迁也按上述办法执行。但为统一方便,各县市将按市场价格发布具体补偿标准,具体金额以征收拆迁时发布的补偿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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