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一般会有:
1、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2、主体是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3、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4、客观上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吗?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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