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和申请流程。在异地更换工作的员工需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且无购房计划,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存在公积金贷款买房计划,则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较好。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未还清的债务等。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需一致。
如果员工在异地更换工作,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且没有购房计划,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计划,那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比较好,因为员工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和金额有关,还需要员工贷款前12个月或者6个月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贷款有以下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 积 金 转 移 : 哪 些 条 件 可 以 办 理 ?
公积金转移是指职工在就业单位或跨地区调动时,将原工作单位的公积金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单位或新居住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过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
1. 职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关系;
2. 职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 职工在新用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 职工在新用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5. 职工与新用人单位约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6. 原用人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情况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
1.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新用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3.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 职工与新用人单位约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综上所述,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向新用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公积金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所在地,以便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异地更换工作且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且无购房计划的员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以便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申请贷款前无其他债务等。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还需注意与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的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汇缴等细节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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