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效力
时间:2023-02-26 10:11:06 5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效的股东协议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股东协议属于任意性文件,并非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外);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公司法》第2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76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均以公司章程为必备文件。

2、内容不同。股东协议的内容是发起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义务,属于发起股东之间的任意性约定;而公司章程一方面是体现了发起股东的主观意志,另一方面还体现了法律对公司内外关系的强制性要求,如果公司章程缺少了法定记载事项,将导致无效。

3、效力不同。股东协议的效力及于参与协议签订的各方发起股东;而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1条)。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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