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员有贫困证明可以减刑吗
服刑人员有贫困证不能减刑。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其中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罪悔罪;
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二、服刑人员子女会受到什么影响
服刑人员不仅自己要承担责任,对其子女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如参军、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录取都会受到限制。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违法犯罪被判刑,不仅自己要承担责任家人也会被连累,所以一定要遵纪守法。
三、服刑人员父母去世可以回家吗
根据监狱管理局相关规定,必要条件下服刑人员是可以回家的。
法律依据:
《监狱管理规定》(2004年3月19日司法部令第88号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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