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有哪些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一般都在家庭中共同生活,相互照顾。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是除父母子女以外最近的直系血亲。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转继承吗
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三、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没有了财产谁继承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也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全文6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