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知道公安局传唤调查最多扣留几天
传唤不得超过24小时不是强制传唤的不可以戴手铐等警械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二、我想知道案件在侦查阶段还会背传唤吗
1、在侦查阶段办理的手续不叫假释,而是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2、在以下情况会被变更强制措施:(1)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严重违反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规定,被侦查机关认为不适合继续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被侦查机关提请逮捕,被检以上是案件在侦查阶段还会背传唤吗的回答
三、咨询一下被纪委传唤调查最多几天,都有啥规定。
被纪委带走协助调查,不是刑事拘留,没有时间限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被纪委带走调查的时间需要等到所有该调查的事情全部调查个水落石出时,被调查人才会被移交给公安部门或者检察机关。
四、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这里必须要纠正有些人对传唤的理解,被警察传唤之后,警察在询问完问题之后,可能就直接会让被传唤的人回家,而有过被警察传唤的经历之后,其实马上就可以聘请律师了。就算是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关押期间也不能无休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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