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追究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以上规定的期限,均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如何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追究时效的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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