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要想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我们国家有好多老人都属于隔代亲,也就是那种父母外出打工或者去世的,然后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照顾长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多半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孙子孙女。但是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先后顺序,先是婚姻关系,后是以血缘关系的远近进行划分。如:第一继承顺序人就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当第一继承顺序没有人能继承的情况下,才会去考虑第二继承顺序里面的人,其第二继承顺序的人包括了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
第一、二继承顺序中并没有孙子,孙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法律规定。但是我国的《民法典》中有一条规定就是代位继承制度,通俗的讲就是如果一笔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其父母,但是父亲或者母亲已经过世,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女代替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作为继承人去继承遗产。但是不是所有的这种情况孙子,孙女都可以去代位继承的,还有许多法律条款在制约着代位继承的制度。如果继承人出于某种原因(原因包括:故意将被继承人杀害;杀害和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的人;不赡养被继承人甚至对被继承人构成虐待条件的;为了得到财产去对遗嘱进行造假、随意改动或者把遗嘱销毁的等等类似原因)丧失了自己的继承权,作为他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就无法作为代位的继承人。在法律上,孙子、孙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没有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要想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就算是立遗嘱,因为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是不行的,只能看通过遗赠的方式来进行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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