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查确有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或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这种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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