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新规一:只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事实追认的,才系夫妻共同债务原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个人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现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新规二: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内的个人名义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规三: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外的个人债务,由债权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各方当事人在借债时如何保护自身利益呢
从未举债配偶来的角度来说,如果不是家庭经营、生活要借钱或者不是出于自愿,一定不要随便在夫妻对方的欠款上签字,否则就表明自愿为了对方偿还借款的意思,法院是一定会判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如果要把钱借给一个人,除了他自身的信用及财务状况外,其家庭状况也需要审查,以备后续举证的时候用得上。最好能让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否则很可能自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从借款的配偶的角度来说,量力而行,想好自己借款是用在什么地方,借款获得的利益是否由家庭共同享有,能够坦诚地对自己的人生另一半,否则如果他不帮签字,可能以后真的借不来钱了!夫妻的共同债务是双方都需要承担的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进行双方的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进行追偿,还有就是个人的名义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都是可以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全文7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