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避开别人的发明专利
1、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避开别人的发明专利:
(1)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将项目组的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
(2)专利调查,在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之前必须进行查新,避免落入他人专利的保护范围;
(3)抢先申请,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发明专利的概念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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