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赌博软件与开赌场同罪。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发赌博软件只要符合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等相关条件,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4、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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