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毒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运输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一、走私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本罪的对象是毒品。
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毒品犯罪认定标准有哪些
毒品犯罪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毒品犯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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