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之前延迟履行利息按照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两倍计算,8月1日之后的按照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种。
一、延迟履行利息是多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下列标准计算:
2014年8月1日之前的迟延履行利息,按原约定或者判决确定利息数额的两倍计算。即原利息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10%(含基本利息)。
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除此之外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
二、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有哪些
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计算方法,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外的其他金钱债务8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延迟履行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三、什么是延迟履行
延迟履行指债权人或债务人不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履行时间履行义务。债务人不按规定时间履行义务叫债务人迟延或迟延给付;债权人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叫债权人迟延或迟延接受。构成延迟履行的条件:
1.债务已经到了履行期限。有法定或约定期限的,以法定或约定期限为准,没有法定期限或约定期限的,以债权人合理的请求履行期限为期限。
2.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如果债务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构成给付不能,不承担迟延履行责任而承担其它责任。
3.延迟履行是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造成的,或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造成的,即不是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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