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是指合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存在经营状况恶劣、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此时可以推定其丧失履行能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哪些类型?
根据我法律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4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