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1、资料齐全,当场受理;2、资料不齐,补正受理;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5号市民政局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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