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另外一方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配合过户;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不配合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当地法院向房管部门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房管部门就可以配合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如果离婚时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这样房管局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房产分割的几种情况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有:1、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不参与分割。2、夫妻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归买房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婚后买房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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