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收购和并购不一样,收购和并购两者区别是:
1、法律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兼并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
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
公司兼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因此《公司法》对这种行为有特殊规定,他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收购,只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买卖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主要受《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的限制。
3.法律后果不同
公司兼并的法律后果为: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兼并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为: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股东变更必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部分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收购的资产属于房地产的,必须到房地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如果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被收购,被收购企业必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2、债务不同,股权收购后,股东应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目标公司在资产收购后的原债务仍由其承担;
3、税收不同,股权转让后,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资产转让后,目标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
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在股权收购中,目标企业的其他股东影响最大,而在资产收购中,享有资产权的人影响最大,如担保人、抵押人、商标权人、专利人等。资产转让必须经有关权利人同意;
5、两者的主体和客体不同,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二、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确定收购意向,股权收购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包括双方的早期接触和基本意图的实现。
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妥善安排收购工作。如果收购公司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就股权收购形成决议。收购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的,应当以董事会的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人收购的基本文件,如果收购方是个人,个人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思。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明确同意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明确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签订收购协议。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最终就收购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制定和签署是收购工作的核心环节。办理后续变更手续。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交易,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和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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