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营业执照》。
5、送达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也可以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
营业执照的申请还有注销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办理手续的,如果想要注销个人的营业执照,需要通过国税还有地税的通知书之后才能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注销的手续,工商局会收回个体户的营业执照。
一、公司名称变更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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