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办理有哪些材料
1、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
3、承诺书;
4、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专业知识、学历证明;
6、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和加工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7、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样本;
8、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
9、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10、专用生产线、封闭式仓储设施、加工废弃物灭活处理设备和设施的实物照片;
1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
12、批复文件。
二、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受理条件是什么
1、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生产线和封闭式仓储设施。
2、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
3、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
4、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
(2)岗位责任制度;
(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其他条件。
三、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1、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9号)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加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加工许可证》)。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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