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股东不承担连带亏损合法吗
时间:2023-03-22 09:32:30 1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亏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合伙人股东和出资人的区别

1、法律层面不同合伙人存在于合伙企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存在于有限公司当中,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治理层面不同一般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成为合伙人。而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成为股东。

3、命名限制不同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4、资本金限制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

5、缴纳税费不同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2)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还有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企业行为依据、税收缴纳要求、企业债务承担方面区别。

三、公司债务法律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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