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女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入。在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孩子户籍迁入的准迁证之后,女方回到孩子户籍目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以上证件材料和准迁证说明情况,申请迁移孩子户籍。取得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女方再回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手续材料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
上女方户口可以跟男方姓吗
上女方户口可以跟男方姓。即使子女的户口上到女方的户口,但子女可以跟男方姓,也可以跟女方姓,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以下入户所需证件及流程:
1、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证明》、《婚育证明》小孩的未落户证明。
2、小孩监护人写一份入户申请书,然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一份《遗漏人员入户登记审批表》表中需要什么手续都有提示。
3、找女方村委会开具证明,带上结婚证到县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证。
4、《遗漏人员入户登记审批表》填写完后交回女方当地派出所等待审批即可。
非婚生子上户口所需证件如下:
1、非婚生子上户口,需要去公安局户藉科开据证明,医院出生证明,亲子血缘证明(即亲子鉴定书),方可给孩子办理户口,缺一不可;
2、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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