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而属于商业保险。应该在“应付福利费”(今年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在“应付工资薪酬”)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资总额的14%之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来控制,超过部分不可以列支。
员工意外保险
员工意外险是指公司为了转嫁风险,给本公司员工投保意外保险,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
残废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住院津贴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投保方式
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二、消费者还可以在线投保,例如中国平安等,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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