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时限:
时限:一个工作日
注: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地点:
地址: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金桥路10号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来源于: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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