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运输毒品,曹某日前被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湖南籍女子曹某不甘于过煤矿工人的清苦生活,离家外出一心想赚大钱。5月31日,曹某在昆明市内闲逛时搭识一名神秘男子。经讨价还价,说好曹某以5千元一次的报酬为男子从昆明到上海运输毒品。
6月1日下午,曹某在别人的帮助下,将228.16克海洛因分成3袋,由肛门塞入体内。曹某忍受着外塞物带来的不适,登上了从云南景洪飞往上海虹桥机场的航班,一路上想着数钱的快乐。当天深夜11时许,飞机抵达上海,曹某走出机场即被警察拦下,当场从其身上查获3袋毒品。
法院认为,曹某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而进行运输,数量达228.16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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