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旅行社委托旅行社有限公司
世纪旅游办理韩国签证业务;本公司自愿为签证申请人担保,并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担保客人在旅游期间不延期,不滞留不归、保证在行程结束时离境,遵守境内外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签或续签,如申请人违反担保内容,我公司愿意承担每位团员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担保罚金,并在接到确认3日内付清此款,且承担法律责任;
2、如申请人违反担保内容,本公司自愿支付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境外、境内相关费用;
3、如申请人违反担保内容,导致签证部补停签而产生的一切境外、境内相关费用;
4、需回国消签的签证,本公司保证在申请人回国一周内送交签证部,否则按申请人滞留境外不归处理,并且接受相应的罚款处理。
公司盖章:
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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