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种类就以下2类: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对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主体,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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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办理离婚需要多少钱
法院办理离婚,不涉及财产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和申请费。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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