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赴台个人旅游签注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赴台个人旅游一次签注15元/件。
二、温州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受理条件
(一)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可到出入境窗口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二)自助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申请人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证件有效期至少大于7个月;
3、申请人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若为本式证件,须至少有1页以上的空白签注页。
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一)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温州赴台个人旅游签注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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