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中国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判刑标准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刑标准的规定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二、中国刑法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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