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非法货币出资规定
时间:2023-08-16 22:01:13 4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货币出资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中一种,《公司法》中对于货币的来源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即使是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取得的现金,公司的设立同样具有一样的效果。至于货币的非法来源责任,则是另一种法律关系的问题。关于这种运用非法货币出资设立公司的行为,存在不同的观点。

1、非法获得的现金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理由是:以此种非法货币投资不能合法地构成公司法人财产权,在他人行使追偿权时,公司具有返还义务。这是由于非法获得的现金不具有可保护的价值,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正常的运转和社会整体安全,如果将非法获得现金出资认为是有效的,将使合法权利人处于不利,是不公平的。

2、非法获得的现金能作为公司的出资。理由是:货币本身是种类物,持有即为所有,不存在原所有人追及返还原货币的问题。所以其引发的责任基本上都是债法方面的责任,具有高度可替代性,原货币所有人可要求返还等额的货币,或是要求损害赔偿。而非法获得人将货币向公司投资入股,形成了法律关系不仅关系到投资人个人利益,还影响到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等善于其他人的利益。这种法律关系与原货币非法取得形成的双方债权责任关系同样是司法领域内的关系,但因为牵涉利益群体多元、不特定,法律有必要维持其稳定性,即社团一旦形成,不得随意解散。

3、折中的立场看问题,即应区分非法获得资金的手段及动机,甚至应考虑获得现金的向对方善意与否。

新公司法下如何出资设立公司?

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完善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为公司设立提供制度上的便利是《公司法》最主要的修订内容之一。

具体而言,首先,新公司法大幅度下调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原公司法对于不同行业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新公司法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统一降低到3万元。其次,新公司法引入了授权资本制度,即公司的资本登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注册资本,二是实收资本。也就是说允许分期出资,改变了以往要求股东一次性足额出资的规定。第三,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可以向公司出资的财产范围,股东不仅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以上规定,创业者在创设公司时有必要考虑:如何设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怎样出资?3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于绝大多数创业者而言绝非难事,但是是否将注册资本设定为3万元则需考量。在商业信用普遍不高的今天,太低的注册资本无疑自贬信用;此外,公司在申请相关特定资质或者贷款时,相关部门或银行也会有注册资本要求。因此,如果条件许可,应当设定较高的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因此,在设定注册资本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能力、两年内后续出资的能力、两年内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公司的融资渠道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前面提到,股东除可以货币出资外,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而且出资比例可以高达70%。当然,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此外,对内,该出资股东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就补足差额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新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如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这一规定的具体操作尚待工商部门确认,因为公司尚未成立时,一些以登记为财产权转移条件的财产,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法转移。原来规定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转移则较为合理,且这种转移应当以相关部门受理文件证明,毕竟某些财产权如商标权转移耗时较长。

是否任何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均能作价出资呢?尚待工商等部门明确。公司登记条例已经明确,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因其不能依法转让,因而不能作价出资。

全文1.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货币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新时间:2024-08-05 11:15:16
查看货币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货币 最新知识
针对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非法货币出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非法货币出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