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一、刑事案件申诉时间不限吗
刑事案件的申诉时间是没有具体限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申诉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个人申诉书怎么写
个人申诉常见于刑事案件中,刑事申诉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一种救济途径。刑事申诉需要写申诉状,该申诉状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刑事诉讼状。
2、申述人个人信息。
3、案由。
4、申述请求。
5、事实与理由。
提醒: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事由,所以,一定要围绕这五个方面制作。
6、给出适应的判罚请求采纳。
三、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刑事申诉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以下刑事案件的申诉:
1、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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