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怎么定罪
时间:2023-04-28 18:13:27 3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第一、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必须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规定的基本构成条件的情况下,才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即以行为人对被逼供人的伤残、死亡主观上至少存在放任的意志态度为必要;如果是处于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似应以刑讯逼供罪结果加重犯处理为宜。

第二、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上述规定的理解涉及到是注意规定还是特别规定的问题。如果属于注意规定,只有当行为人实施刑讯逼供行为时具有伤害故意并造成伤残结果,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认为属于特别规定,则只要刑讯逼供行为造成了他人伤残的结果,就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无论行为人对他人伤残的结果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

第三、比较了转化犯与结果加重犯区别的基础上,认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属于转化犯。但同时认为,刑法将刑讯逼供罪规定为转化犯并不合理,并建议将其规定为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更为妥当。

结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可将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种种因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情形,分别以下几种情况加以理:

(1)刑讯逼供过程中,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讯致残或死亡结果具有放任或希望的犯罪心理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并从重处罚。

(2)刑讯逼供过程中,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受到重伤害具有希望或放任心理,但出乎意料因伤重而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而不应定故意杀人罪。

(3)刑讯逼供过程中,被害人自杀身亡的,行为人对此一般都是过失或意外,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一般仍应认定刑讯逼供罪。

(4)刑讯逼供过程中,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伤残或死亡具有过失心理的,属于刑讯逼供罪结果加重的情形,但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刑讯逼供罪的结果加重犯,对此可以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进行处断。

(5)行为人对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具有故意心理的案件中,并非一律对行为人只定故意杀人罪一罪,也存在对行为人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的可能。这种情况不具有刑讯逼供向故意杀人罪转化的“重合性和延展性”特征,完全是两个犯意,实施两个独立的行为。当然按这种情形处理的案件极少。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新时间:2024-01-11 15:30:06
查看数罪并罚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数罪并罚 最新知识
针对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怎么定罪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怎么定罪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