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吗
恶意透支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如果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全部还清,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恶意透支立案标准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还明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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