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四年未还,会有以下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3、滞纳金:一般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
4、若与信用卡发卡行有约定还款违约金的,需支付还款违约金;
5、信用卡恶意透支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6、如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后,自还清欠款日起5年内无法再跟银行发生信贷关系;
7、可能面临涉诉风险,且在人民法院判决还款后,持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发卡行可在履行期届满后持生效的法律文书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持卡人的财产。
信用卡逾期未还款违约金未来将“可商量”
人民银行前两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定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届时信用卡“违约金”将取代“滞纳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费;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每卡每日累计预借现金最高额度提至1万元人民币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于持卡人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处置也做出了新的规定。央行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同时,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全文6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