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既侵犯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国家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虚假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16岁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构成的?
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要件有: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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