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条件。该罪行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行为人必须在办理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主体为除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
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条件包括: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行为人必须在办理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主体为除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
违 法 提 供 出 口 退 税 凭 证 罪 的 构 成 要 件 是 什 么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规定,为他人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帮助其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规定,仍然故意为他人提供出口退税凭证。
2.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为他人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行为。
3. 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 客体方面: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出口退税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
5. 构成要件:本罪需要满足以上五个要件,缺一不可。如果行为人仅实施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行为,而未明知他人利用其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则不构成该罪。
总之,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一种危害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严格打击的态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总之,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一种危害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严格打击的态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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