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屋过户一般需要办理这些手续:1、买方需要对卖方进行产权调查;2、买卖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根据规定交纳有关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如何办理
实际中,在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时,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那么凭借着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到房产局送件窗口就可办理。
如果双方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相当于一次二手房屋买卖。因此,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可参照二手房买卖的程序进行,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2、进行房产价格评估。
3、带上相关合同即身份证明的资料,至房产管理中心办理。
4、拿到受理申请书后,到税局交纳相关税费,拿取契税证。
5、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6、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不过,不管是哪种情况去办过户,都要记得带上下面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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