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测量是依据国家标准房屋的测量规范为依据的,测量相对比较专业复杂,一二句话很难说清属楚怎样测量,一般是指房屋勒脚高度的水平投影为房屋的建筑面积,即套外面积,封闭阳台全算面积,未封闭阳台算一半面积。如果是平房除了建筑面积外形成院落的天井算土地面积,土地面积在拆迁中也是有补偿的,其补偿价格高于房屋建筑本身,实际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是按两个方面进行评估的,一是土地的价值,二是建筑本身的价值,土地+建筑物+附属物+装饰+搬迁补贴+过渡费+奖励=征收补偿费
关于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申报审批事项的通知
云建房〔2004〕86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200号),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申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4〕631号)。为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计划的申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拆迁计划的申报范围按云建房〔2004〕631号文件执行。
二、拆迁计划的各项申报内容按本文附表要求逐栏填写。
三、每年三季度申报次年的拆迁计划。2005年的拆迁计划于今年12月10日前申报。
四、拆迁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时报省建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五、拆迁计划审查会议由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邀请省国土资源厅参加;申报计划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州、市、县建设、发展改革(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人参加。
六、请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时将本文件转发所辖县、市人民政府并执行。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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